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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02_Z/2017-0329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3/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工商局局长彭林东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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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临沂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林东走进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宣传开展3.15主题纪念宣传活动的相关情况,接听处理了8名打进热线电话的群众咨询反映的事项。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综合监管科和消费者投诉中心负责同志共同走进了直播间。 彭林东在节目中介绍,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的精神,落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拟将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电子商务法》,结合当前国际国内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7年年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目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彭林东还介绍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年主题要达到五项目标,一是以宣传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即将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强化网络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二是以促进消费品质提升为宗旨,依法履职不断推动重点网络消费环境的改善,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反映消费者呼声,维护消费者权益,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四是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针对网络消费开展消费教育和经营者自律,营造安全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五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快受理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方式的转变,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更加广泛覆盖电商平台和企业。 彭林东指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年主题,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工商局精心组织安排了六项纪念宣传活动。一是2月16日邀请20余家执法维权部门组织召开了3.15活动沟通协调会,商定了全市各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的计划;二是3月2日召开了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年主题涵义和维权举措,通报了2016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和十大投诉热点;三是与各大媒体合作开办专栏、专刊,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四是制作打假维权节目,震慑不法经营者,向消费者传递消费资讯信息,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五是与市直各有关部门联合举办3.15电视晚会,通过发布维权信息、曝光典型案例、网络直播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震慑不法经营者,弘扬维权正能量;六是在市区分散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受理投诉咨询、真假商品鉴别等方式,更加直接地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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