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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5-0916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9/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山东临沂:“财金融合”打破资金制约瓶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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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损失补偿机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2015—2016年向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财政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别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偿。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名单,由各级税务部门提供。 二是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充分发挥市级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改进和创新风险管理,提升融资性担保服务规模,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财政注资等方式,逐年增加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做大做强市级担保机构,确保每年累计担保额50亿元以上。 三是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从2015年起,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市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损失部分给予相应的风险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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