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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807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蒙阴县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动态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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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蒙阴县国土局批后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针对近日供地量大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动态巡查的基本内容,突出工作重点,严密业务流程,积极主动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动态巡查工作。 一是出让价款缴纳提醒。对于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前30日尚未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根据监测监管系统的预警提醒,在系统中提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提示书》,提示受让人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相关人员及时将价款支付情况及相关凭证录入监测监管系统。 二是交地确认。我局人员会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时间内,根据监测监管系统的预警提醒,在系统中提取《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并由供地方与项目建设单位签字盖章进行确认,相关人员及时将《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录入监测监管系统。 三是信息现场公示。依据《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的相关内容,形成《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提示土地使用权人在项目所在地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开、竣工预警提醒。对于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开竣工时间前30日尚未开竣工的项目,根据监测监管系统的预警提醒,在系统中提取《开工提醒书》或《竣工提醒书》,并送达土地使用权人,提醒其按期开工或竣工,同时提示其违约风险及违约处理等事宜;对于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开竣工时间内开竣工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和现场照片等材料。工作人员及时将相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上传监测监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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