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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32994-02_gzdt_/2012-0427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盐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4/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盐务局对全县用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备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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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份以来,莒南县盐务局认真贯彻落实莒南县纠风办出台的《关于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的暂行规定》,对全县用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备案制。对全县用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应先提出监督检查计划,书面报县纠风办备案,方可到用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对全县范围内用盐企业检查的内容是:违法购销、非法经营、盐产品专盐专用和非法运输。盐政稽查大队到全县范围内用盐企业检查完成后7日内,要向县纠风办书面报告《涉企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检查、收费、调查处理等情况。 此项制度规定,着力规范行政机关执法检查行为,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了“基层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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