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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43-03_F/2015-0302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2/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对做好部门统计工作提出“三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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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统计作为政府统计的组成部分,是大量统计数据来源的重要渠道,为夯实部门统计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部门统计工作水平,临沂市局在开展2014年部门统计表彰工作的同时,就做好部门统计工作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要求认真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规定,依法设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强化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取消非法报表和重复调查项目,减轻调查对象负担。 二是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部门统计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督促部门落实与统计工作任务相匹配的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夯实统计业务基础,加快建成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拟与组织部门合作,举办一次部门服务业统计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培训班。 三是充分发挥部门统计职责。积极借助部门力量推进政府统计工作,探讨联合有关部门将统计反映与企业扶持挂钩,与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联合,分别抓好服务业、电子商务统计和企业创新调查。坚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统计数据交换和统计调查对象管理机制,推动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统计提供统计数据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各种资料,协同做好名录库维护、重点服务业调查等工作,实现部门统计全行业覆盖。以“数据临沂”建设为平台,积极探究整合数据共享方法,深度挖掘、管好、用好沉淀数据资源,拓展部门统计成果。积极开展部门大走访、业务培训、评先树优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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