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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2506-10_A/2016-122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12/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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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在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等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审议修改过程。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规划编研中心主任鲁佃泰参加会议,就《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有关问题。 《条例》经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11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施行,将对我市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临沂日报、临沂广播电视台、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琅琊新闻网、爱临沂网等市内主要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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