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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42401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蒙阴国土局扎实开展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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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土地收益对财政的供给力度,蒙阴局在去年两次集中催缴基础上,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综合运用各项措施,继续大力开展土地出让金集中催缴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已成功收缴土地出让金14722.5万元,活动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出让金催缴领导小组,组成分管局长牵头,有关科室参加的催缴小组,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地单位增强履约意识。 (二)摸清底子,及时提醒。依据土地监测监管系统信息,对每宗出让金即将到期的用地项目,提前提醒其按期缴纳出让金,并告知违约责任,取得用地单位的支持。 (三)严格把关,有效制约。严格执行在未交齐出让金的情况下,不予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予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规定,有效约束欠缴单位。 (四)密切配合,从严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规定,实行工程开竣工保证金制度,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确实做到足额征收。 (五)严格执法,强力征收。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逾期缴纳收取滞纳金制度,拒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及时解除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土地,并严格落实违约赔偿。对未按时缴纳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在拖欠土地出让金期间,限制其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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