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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82-10_C/2016-0408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2/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环保局启动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
市环保局启动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

2月14日,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保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志德做重要讲话。局党组副书记、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处长冯凡华宣读了这次执法大检查的工作方案。赵志德同志要求要高度重视此次环保大检查、扎实做好执法大检查的各项工作,这次执法大检查既要覆盖到面,又要具体到点;既要强化监管执法,又要严格责任追究。工作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排查问题要深入。对全市所有污染企业、工业园区,要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做到不漏查一个重点企业,不漏查一个重点流域区域,不留任何盲区。要围绕生产项目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处置情况、企业监控预警和风险防范、企业生产和排污的逻辑对应等六个主要内容,重点排查企业在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企业环境污染防范机制、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出现过超标问题的,要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行动,分析原因,找准症结,采取强力措施,做到积案问题“案结事了”、“清仓见底”。

(二)执法查处要严格。对于排查出来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和整改。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新环保法要求,充分利用新环保法配套实施办法,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司法移交等手段,该处罚的处罚,该限产的限产,该停产的停产。要围绕重点污染行业、企业,针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治理设施不配套、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与自动监控设施、采取暗管和旁路逃避监管、超标排污等问题,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对涉及犯罪的,要严格落实案件移交移送制度,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让违法企业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达到执法必严的震慑效果。

(三)问题整改要彻底。对发现的综合性问题,要将情况及时向当地县区党委政府反馈,提出建议意见,加强督导协调,确保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严禁该治未治、该停未停、该关未关、该迁未迁现象发生。

(四)排查整改要有台帐。要针对这次执法大检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健全各种检查、验收、督导表格文书,详细记录企业污染物排放、防污设施安装运行、在线监测、安全防控、信息公开等排查情况。台帐要明确到每一家企业的每一项排查内容,明确到存在污染问题的车间、设备和具体点位,明确到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最终去向,做到排查企业覆盖率、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三个100%”。同时,为确保台帐详实可靠,排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要共同签字确认,对数据准确性负责,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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