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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9083-09_D/2012-0523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5/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规范基本药物配送行为确保质量安全
我市规范基本药物配送行为确保质量安全

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规范基本药物配送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专项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资质、配送条件、采购渠道、质量保障体系、抽验不合格药品处理、赋码产品的核注核销和数据上传、中标药品样品备案等情况;二是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做到从购进到销售全过程电子监管追溯,实现无码不购,见码就扫,及时上传,不得漏注漏销漏传,核注核销和数据上传率必须达到100%;三是重点检查配送企业档案报备情况,凡是配送企业档案未报备和增加配送基本药物品种规格或配送企业发生许可事项变更的,均应按照省局有关要求,及时报备;四是按照《山东省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检查省外中标品种生产企业委托我市配送企业供货的样品是否备案及样品存放的管理情况,备案样品的储存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储存、养护和质量管理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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