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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24-18_A/2017-1215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7/12/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民宗局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
市民宗局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12月14日,市民宗局在兰山区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各县区民宗局、各开发区民族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民族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观摩了兰山区南关社区和南北道清真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场。会上命名了全市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会议对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两个共同”民族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同类型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不断涌现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对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深刻认识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二是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不断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把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永恒主题,把做好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根本途径,进一步丰富完善创建内涵方式,提升创建工作效能,在新的起点上开拓创新。三是共创联动,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水平。要服务中心,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分类推进,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树立人文化理念,针对各民族特点,多搞“滴灌式”的宣传,多做润物无声的工作,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亲和力、感染力。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重心下沉。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导向,把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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