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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80795181-06_yllh/2014-0509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园林局推荐兰陵县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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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市园林局对兰陵县进行了申报国家园林县城实地初查。经初查,认为兰陵县已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根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市园林局向省住建厅推荐兰陵县申报2014年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2013年12月,兰陵县向市园林局提报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申请。近年来,兰陵县县委、县政府对创城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创城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实行责任分工,广泛宣传,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夯实了创建工作基础。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抓手,兰陵县充分依托独特的人文景观和自然风貌,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力打造“兰陵古郡、沂蒙江南、生态宜居”鲜明特色的新兰陵,彰显了城市个性、特色,突出重点,治理难点,打造亮点、精品,全面提升了城市绿量,建设了一批规模大,质量高,特色鲜明的公园广场绿地。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兰陵县认真对照标准找差距,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及环保、市政设施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同时,兰陵县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日益完善,县城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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