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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2222998-02_gzdt_/2015-0810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7/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公布2015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我市公布2015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2015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37项审批项目的基础上,7月27日,市政府公布了2015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调整取消下放49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5项审批事项和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的事项一并予以公布。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变政府“端菜”为群众和市场主体“点菜”,就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向全市12个县区的120家骨干企业发放了调查表,就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市委党校和临沂大学的25名专家学者征求了意见,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意见箱,征求广大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同时,分别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调研,实地了解行政审批实际运行情况和基层承接能力,对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行了现场督导,确保了下放的审批事项“接的住、管的好”。

二是大力削减审批事项,发挥简政放权实效。结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调整规范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事项,以及涉及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审批事项,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下放到县区实施。调整取消下放了发改、经信、住建、交通、公安等21个部门单位的49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项、下放20项,调整管理方式4项,调整为行政权力24项),取消下放的“含金量”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承接落实省政府调整取消下放事项。省政府下发《关于2015年第一批省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5〕152号)后,市编办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研究,对涉及我市的11项事项全部进行了承接落实,与9个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对接沟通,其中5项纳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应调整取消其他6项事项。同时,加强对县区的统筹指导,及时督导贯彻落实情况,确保该取消的彻底取消、该下放的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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