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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2-0822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8/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全市物价局长座谈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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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全市物价局长座谈会召开,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县区物价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县区物价局汇报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市物价局长、党组书记对下一步全市物价工作提出了八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12个县(区)物价局成功由事业转为行政,有些县围绕大局,主动工作,得到党委政府认可,进而由行政机构列为政府部门,希望其他县区要通过扎实的工作,勤汇报,善沟通,多动脑,积极争取,努力在机构建设上取得新进展。物价检查和农本调查人员过渡,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把资格关和程序关,扎实推进,确保平稳有序,把实事办好、办实,不出任何问题。队伍建设上,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物价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要舍得出本钱,凡国家和省里组织的培训、学习、研讨等,要积极创造条件参加,提高物价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战斗的物价干部队伍。 二要全力推动指数编制。临沂商城价格指数编制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局陈局长要求编制的,目前已全面展开,希望各县区要积极主动,不等不靠,采取具体措施,切实把指数编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涉及特色指数的几个县,要抓紧组织人员,迅速开展工作,确保特色指数按期完成编制。 三要为求突破涉税认证。要以二手房交易价格认证为切入点,认真研究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堵塞税收漏洞,提升政府形象,推动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要重点研究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会同卫生、医保部门挑选部分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制定按病种收费的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逐步扩大按病种收费试点的范围和病种,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促进医疗机构建立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 五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局部署,认真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合理、稳妥处置各项价费案件,树立起物价部门的威信。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自立项目收费、义务教育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公办高中超“三限”乱收费,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等问题;要制定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要对工商部门年检收费行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检查工商部门借年检之机搭车或捆绑收费行为。 六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上半年,临沭、莒南、蒙阴、苍山宣传工作做得相对较好。下一步要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价格工作宣传;要围绕价格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强价格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价格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七要始终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四三二一”思路,坚持谋划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同心,部署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同步,推进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同向,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在推动中心工作上用心用力,确保物价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要认真落实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城市用水价格改革、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和农用水综合改革步伐。要提高价格敏感度,抓好倾向性、苗头性等价格情况搜集。要大力规范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争取明码标价率95%、明码实价率70%以上。要严格执法,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水平。 八要牢固树立廉洁勤政意识。要认真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向市纪委派驻组报送重要文件和工作信息,邀请参加重要会议。认真完善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和预防制度,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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