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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083-02_gzdt_/2016-092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全市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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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市食安办组织召开了全市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市经信委、市渔业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畜牧局、市网信办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全市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明确目标任务。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不规范使用兽药行为,清理违法违规网站,查办违法案件,公布不合格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二是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市食安办等7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升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三是明确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了整治规范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行为、畜禽产品兽药使用行为、养殖环节水产品兽药添加行为、网络发布兽药信息及销售兽药的行为、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等六项重点任务,并列出具体工作措施。四是明确时间节点。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顿、检查总结四个阶段,要求各县区进行全面检查,市级监管部门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切实做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全覆盖。 会议印发了《临沂市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座谈交流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做法和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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