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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83-02_gzdt_/2017-1207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12/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举办首次行政诉讼庭审观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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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12月6日,市政府组织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50名负责同志,到兰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诉讼庭审现场观摩,这也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市组织的首次行政诉讼庭审观摩。 庭审观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此次接受现场观摩的是网约车司机王某诉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市人民政府一案,2017年6月,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以王某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经营客运出租为由,对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不服,向临沂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临沂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王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法规科副科长、临沂市人民政府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庭审中,在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下,合议庭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焦点的争论引起在座观摩人员的强烈反响。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将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逐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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