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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0510-12_A/2017-0124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1/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加强春节文艺表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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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稳定、繁荣发展的良好势头,让群众欢度一个热闹、文明、祥和的春节,沂水县文化执法局以“粗放严管”为监管理念,对景区景点活动、街头艺术表演、庙会等娱乐活动加强监管,在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同时保障各种娱乐表演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一方面加大春节前后表演活动的审批力度,内容健康、方式安全、符合程序的演出即予以批准,大力提倡宣传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的表演活动;另一方面打好安全预防针,与活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强调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重点突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将组织执法人员在春节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 本次行动及时净化了演出市场,提高了群众文化生活质量,弘扬了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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