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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43-03_F/2017-1026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10/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统计局“三增强”组织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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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临沂市统计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办法》是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市统计系统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全面实施《办法》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及省改革配套文件结合起来,与自身从事的统计工作结合起来,带头学习、主动宣传、自觉践行,努力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提升政治向心力和执行力,确保《办法》决策部署在基层一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增强纪律意识。突出数据质量是统计生命线地位,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统计系统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地树立起来,牢固树立法治统计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底线,严守统计法律红线,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带头尊崇《办法》,带头遵守统计法规,对各种统计弄虚作假敢于发声、坚决驳斥,对各种统计造假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做到敢负责、能负责、会负责、负好责。三是增强责任意识。结合中央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及省改革配套文件,结合临沂统计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清单,配齐配强执法力量,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常态巡查、举报核查、专项检查,挺直腰杆严肃执纪,坚持对统计违法行为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努力营造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氛围,使《办法》真正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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