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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0510-12_A/2017-0901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9/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文化市场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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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审批、监管、执法过程中,兰陵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注重探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事前重防范、事中重规范、事后重监督,促进文化市场规范繁荣发展。 一是对于已领取《营业执照》,要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及限时办结制度。能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说明相关情况;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交的相关材料,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二是对于已领取《营业执照》、未领取经营许可证,或者证照均未领取,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取缔等行政处罚。 三是在日常的监管执法过程中,注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对于违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做好业主的说服教育工作,对于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等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讲解;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引导文化娱乐场所适时转型升级,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坚持经营场所的分级管理制度。对于频繁出现违规行为的经营场所,列为重点监管场所,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10次,进行重点管控,随时掌握动态,及时核查打击,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按法律规定需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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