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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4-042102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司法局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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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起,市司法局党组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13日至21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第一次集中学习,利用3天时间,采取分别领读的方式,逐篇逐段、逐字逐句,原汁原味、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三个专题内容。3月24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视察临沂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人民日报《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扎实推进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11篇评论员文章。学习中,大家围绕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主题,联系学习内容谈自己的认识、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的体会、联系作风建设谈自己的收获,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交流。 集中学习时强调:一要增强参加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规定的书目,坐下来、静下心,逐字逐句、原原本本的学习。要认真开展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的纪律教育和群众教育,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学习教育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二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真读真学,入脑入心,真正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要把握思想内涵,融会贯通,真正触及灵魂、提高觉悟,强化党性观念、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增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要切实联系实际,解决思想问题。要带着问题去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摆进去,进一步明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带头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要严肃学习教育纪律,严要求,严标准,严措施,确保学习效果。 司法局机关、沂蒙公证处党支部各党小组也同步进行了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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