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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409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完善共同责任,齐抓节约集约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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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县政府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县长亲自挂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采取三项举措形成共同责任机制。 一是项目用地实行“联审”制。用地项目方案规划是否科学、合理,都需由政府办召集发改、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经济贸易、环境保护、水利、财政、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题会审会议进行讨论,对项目用地节约集约规划利用情况进行联合审查。 二是对用地情况复核验收“联验”。每宗项目竣工后,由国土部门牵头,经济贸易、规划建设及当地街道或镇政府等部门参与,联合对项目主体在建设中履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条款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核验收,重点对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三是强化闲置土地处置“联处”。凡被县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认定为闲置土地地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相关各部门密切配合,进行有偿或无偿收回,共同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通过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真正落实责任,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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