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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527328-09_E/2013-0701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7/0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匡立军同志在收看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视频会议后的讲话
匡立军同志在收看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视频会议后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一起收看了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实施整顿关闭等有关文件,通报了章丘市埠东粘土矿“5.23”盗采煤炭重大透水事故情况,部署安排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赵卫东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全面部署了下步安全生产工作,希望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实际,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要求,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大检查。同时,我省发生山东章丘保利民爆“5.20”爆炸事故、章丘市埠东粘土矿“5.23”盗采煤炭重大透水事故,敲响了我省安全生产的警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我市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听取研究部署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在我市属首次。市政府分8个督查组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市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但不能发生事故,而且事故也发生不起,对此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地头脑,认清形势,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认识,从大局出发,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二、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6月20日市局已下发了《关于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安监发〔2013〕94号)文件,对我市已复工的地下非煤矿山企业、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目前,我市已分两个检查组对苍山县开展安全大检查,逐一检查已复工的地下矿山。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企业还存在不少问题,个别问题还十分严重。市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需要强调的是,整改指令书上的整改内容,企业要不折不扣的整改完毕,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下一步要结合全省安全大检查的部署,按照隐患不整改视为事故来处理的要求,把我市这次检查活动继续抓紧抓实。同时未被检查的县区、企业要不等不靠,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隐患早查处、问题早解决,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我市现有地下矿山企业61家,现已复工的企业25家,其中复工的生产矿山16家,按照规定生产矿山企业今年6月底前必需全部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有6家企业已完成建设,有2家企业申请验收,其他企业正在完善和建设中。对此,未完成建设的企业要有清醒认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13〕86号)、省安委会《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开采实施整顿关闭工作方案》(鲁安发[2013]13号)文件明确提出到期完不成建设的列入整顿关闭范围。市局执行这一规定态度是坚决的,完不成建设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政府关闭。对完成建设的矿山要逐级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由市局统一组织验收。同时继续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我市现有非煤矿山生产企业378家,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必须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目前仅有标准化企业121家,其中二级标准化企业12家,达标进度比较缓慢,按期完成的任务比较重,希望各县区安监局要加大对企业的督导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如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一样,到期不达标的企业要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在整改限期内还完不成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打非治违”工作,市局历来高度重视,工作从未间断。今天省局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我们要按照省局《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开采实施整顿关闭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全市的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正在起草,近期就要出台。需要说明的是,对省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提出的“对达不到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7号文件规定最低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小于3年的地下矿山,一律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等有关证照,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经政府组织专家组验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后,方可恢复生产。要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严防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对经验收达不到要求的,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工作由各县落实。也就是说各县要认真梳理已复工地下矿山企业,对符合整顿条件的,及时做好停产整顿工作,复工验收工作由县组织实施。对现在仍未复工的地下矿山仍执行临政办【2012】49号和临安发【2013】8号文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复工。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照或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以建代采、超层(深)越界开采、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特别是加大对目前尚未复工地下矿山企业监管力度,严防明停暗开现象的发生;对非法尾矿库要提请政府依法关闭,确保汛期安全。

五、进一步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我市地下非煤矿山数量多,全市非煤矿山防汛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要把非煤矿山安全度汛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防汛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强化应急职守,继续实施县级领导包矿制度,领导干部要坚持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汛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执行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规定、大雨暴雨天气停产撤人规定、领导下井带班规定,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同志们,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希望大家时刻牢记肩负的安全责任和使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全力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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