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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98-12_A/2017-0602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6/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进一步提升基层文化站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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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文广新局召集全市各乡镇(街道)分管镇长、综合文化站站长,举办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班,加强基层文化工作者对相关政策、标准、要求的认知,并对提升基层文化站点的服务水平做出了新要求。 一是将文化工作主动融入到各级党委中心工作中。分管镇长、宣传委员多听取文化站长工作汇报,在镇长办公会、党委会上多提文化,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引起镇领导重视。 二是抓好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联建、合建的方式,努力将乡镇文化站建成乡镇地标性设施。 三是重视乡镇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把乡镇文化遗产、遗址、遗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出来,结合全域旅游,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使用中保护。 四是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综合平台作用。通过组织各种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做到政府满意、群众喜欢。 五是提升乡镇文化站站长素质。持续加强对文化站长的业务培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掌握群众文化工作方法,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本领,做到“干一行、专一行”。 六是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各项要求,切实把乡镇文化站建成综合性文化平台。各乡镇要利用好上级的扶持政策,争取党委政府在人财物以及有关政策上给予更大的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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