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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4-1230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司法局创新实行特殊人群创业培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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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渠道,增强其创业、就业技能,近日,平邑县司法局联合县人社局、财政局建立特殊人群创业培训制度,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培训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参加培训的人员不需要带任何材料,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司法所报名。参加培训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终身可免费享受一次创业培训,一年可免费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包括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咨询,技能培训专业设置包括电工、保安、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开班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创业培训时间为10天,技能培训时间为14天。 通过培训制度的建立,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创业能力。目前,全县累计105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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