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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83-02_gzdt_/2017-093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9/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全面启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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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正式启动,全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步伐再次提速。 该《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方案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点和具体步骤进行了明确,切实解决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范围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推进工作,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方案要求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衔接,与各项改革任务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各类载体,统筹推进;鼓励探索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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