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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51-02_gzdt_/2014-0113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1/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审计局督促检查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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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检查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制定下发了督促检查整改通知,明确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是督促审计项目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坚决避免屡审屡犯的现象。 二是明确任务、合理分工。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项目全部纳入督促检查范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由实施科室、单位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组织实施的专项审计或调查项目由承办科室、单位安排进行整改落实,汇总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形成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市局各科室、各单位共同完成的行业系统审计项目,由牵头科室进行汇总,形成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三是严格控制、确保质量。这次检查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反映的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结论处理问题两部分的整改情况。主要采取审计回访、实地检查、利用后续审计成果等多种形式,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自行纠正事项、采纳审计建议和移送处理事项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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