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582-10_C/2017-1115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7/11/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护沂蒙蓝 15日起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
护沂蒙蓝 15日起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

为切实削减污染负荷,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临沂市重点行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包括水泥(不含粉磨站)、钢铁(含镍铁合金、锰铁合金、铸造铁、球团等)、电解铝、炭素等行业企业执行错峰生产。

根据方案,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企业按照应急减排要求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各县区要加密对各类污染源的现场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错峰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企业名单及错峰生产措施如下: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