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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0510-12_A/2017-1208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12/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落实“三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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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莒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根据上级文件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并由专人及时向县政府网站公开依法行政流程图3个、执法事项清单23条和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执法人员清单等政务信息。 二、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三、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由本部门法制机构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并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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