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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612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6/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五项措施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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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不断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兰陵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为保障兰陵县向矿业强县转变提高了强有力支撑。 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办公会和县长办公会经常听取相关汇报并就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形成执法合力。建立了国土行政执法与公安、检察院、法院配合协调机制,实现了常态化和制度化,加大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了执法刚性,提升了执法效能。 开展重点矿种专项整顿。自2013年开始,对铁矿、石膏矿、石英砂岩矿和石灰石矿山企业开采现状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核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实行科技管矿。在全县铁矿和石膏矿矿区安装远程监控设备,监控矿产企业的开采现状和产量,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打击违法行为探索出了一条科技管矿的新路子,实现了矿产开发管理由粗放式监督到规范化、科学化监督的转变。 开展资源整合。按照县政府出台的《苍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苍山县矿业结构调整和矿产资源整合方案》,不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的调整力度,采取关、并、转的方式,压减矿山数量,积极推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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