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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528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清欠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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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矿山地质灾害,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的收取、缴纳、使用和管理,沂水局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进一步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清欠力度。 工作中:一是对全县69处矿山企业缴存保证金进行了严格的核算,做到底子清楚;二是对未按照规定缴纳的矿山及时下达催缴通知书;三是对规定期限内未及时补缴的17处矿山,交由局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理;四是对未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明确一律不予批准采矿权延续、变更或转让,做到从源头上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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