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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7-062906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6/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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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对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加强警示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了市纪委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的通知及市司法局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是落实上级精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举措。全局党员干部要学习贯彻好上级各项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全系统作风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工作,要切实抓好落实。一要抓好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好纪律规矩教育,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规范言行,不断政治坚定性。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二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党内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要坚持知行合一,每名党员干部要“学思省悟”,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廉政自省日”活动,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要认真反思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差距、找根源,算清“人生七笔账”。四要不断改进作风,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从点滴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改起,毫不放松地防范和纠正“四风”;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用力,抓出常态,形成习惯。 会议强调,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加强警示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全体同志要高度重视,处理好工学矛盾,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纪检监察的同志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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