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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95171572-06_A/2014-0714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7/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山区出台生态环保养殖补贴政策
兰山区出台生态环保养殖补贴政策

为从根本上解决养殖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近日,兰山区开始实施畜禽生态环保养殖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对新建或改建的生态环保养殖户给予补贴。

一是对在区政府规定的适养区或控养区范围内,达到一定规模、标准化程度高的新建或改扩建生态环保生猪、肉禽养殖场(小区),自愿实施生态环保养殖标准化建设的,择优选取部分作为环保养殖示范户,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标准为生态环保养猪、养禽垫料每平方米分别补贴50元、20元。新建或改扩建养猪场新增环保垫料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肉鸭、肉鸡新增环保垫料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且养猪环保圈舍面积占整个饲养场饲养圈舍面积须达到60%以上(硬化休息区除外),肉鸭、肉鸡环保圈舍面积占整个饲养场饲养圈舍面积的100%(饮水区除外)。

二是对按生态环保养殖方式新建或改扩建的种畜禽场、实行统一管理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养殖基地,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同时充分调动龙头企业积极性,目前已有华兴公司、合恒养殖合作社参与到环保养殖技术推广,对实施环保养殖户垫料和菌种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并签订环保养殖合同。

该项政策的出台,加快了环保养殖提升改造步伐,有效缓解了畜牧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目前,该区已发展生态环保养殖面积1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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