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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82-10_C/2018-0327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3/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将铁腕治理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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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工作方案》,结合排污许可、污染源排放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筛选形成全市VOCs排污单位名录。 VOCs也叫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都属于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也就是VOCs的源头。VOCs浓度过高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本次监测旨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自行监测VOCs指标开展;加强工业园区监测监控,对园区周界及内部开展VOCs监测;根据全市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产排污特点,筛查建立全市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加强VOCs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切实提高VOCs监测管理水平。 本次检查监测结合排污许可、污染源排放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筛选形成全市VOCs排污单位名录。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结果报告等,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现场检查证实企业信息是否通过全市企业自行监测系统公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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