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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71-13_A/2012-05170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05/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费县17万元惠及24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费县17万元惠及24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5月16日,费县卫生局、民政局在疾控中心温馨家园为全县24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0—18周岁,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儿童和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7.28万元。

发放仪式上,县爱卫办鼓励患者及其亲属,要不断树立与疾病斗争的信心,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治疗,延缓生命;希望他们能够用自己的经历来教育周围的人,做好个人防护,让更多的人远离艾滋病;要认真履行家长职责和义务,确保基本生活费用真正用到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身上,努力改善儿童的生活和就学条件,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仪式结束后,疾控中心专家又为所有儿童进行了免费查体,并发放了抗病毒药物。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艾滋病人的治疗和生活问题,在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2011年12月1日,温家宝总理考察艾滋病防治工作时明确表示:要抓紧研究适当补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具体办法,为其提供保障。国家、省、市卫生、民政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民政局决定对全市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按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2011年执行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县卫生局、民政局、疾控中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发放程序,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情况进行逐个核实,完善信息资料,并定期发放补助资金。

费县作为全省艾滋病项目县,认真落实中央“四免一关怀”政策,对自愿咨询检测的全部实行免费;对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的全部免费抗病毒治疗,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艾滋病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畴,为全县艾滋病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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