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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6-112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11/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四项措施推进非煤矿山提升整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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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煤矿山提升整合过程中,山东省平邑县立足全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以及开发利用现状,坚持四项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原有矿业布局进行调整、优化。 一是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矿山总量。全县矿产资源整合提升按照“保大压小、总量调控、堵疏结合”的原则,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依法关闭规模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矿山,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减少矿山数量,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同时,对采矿权的新设与扩界采取总量控制、区域均衡的原则。 二是标本兼治,整改提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强化矿山安全基础。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全面提升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程序,准确掌握政策,妥善解决整顿关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四是扶优扶强,集约高效。积极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向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的优势企业集中,加快小型矿山企业联合改造,提高产业集中度,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全面提高我县矿产资源的集聚优势和竞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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