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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24-18_B/2018-0329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3/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民宗局组织开展宗教团体建设情况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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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至22日,按照市民宗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关于对宗教团体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市民宗局组织调研组先后到河东区三官庙、兰山区观音禅院、市伊斯兰教协会驻地、市基督教两会中心堂、兰山路天主教堂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在各团体驻地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各团体主要负责人汇报,与部分秘书长以上班子成员谈话交流,听取团体对加强新形势下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查阅了团体规章制度等有关资料。在全面了解掌握换届后团体班子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各团体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做好宗教团体班子分工。各团体分工要依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各团体《章程》,经团体常务理事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各团体实际进行科学分工,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民宗局。要对财务监督管理、教务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场所管理、资产管理、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公益慈善等方面进行合理分工。要搞好班子的团结协作,提升团体的引领力,不断加强班子能力建设。 二是制定2018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宗教团体职能,注重发挥团体作用,激发班子的凝聚力和组织活力,经集体研究谋划,制定2018年度工作计划,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民宗局。 三是抓好团体规章制度建设。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驻会工作人员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办公制度。根据市民宗局出台的团体十项管理制度,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推动团体建设规范化。 四是抓好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加强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分层次抓好市(县)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的宗教政策法规培训。 五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指导督促教职人员、宗教场所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宗教活动。抓好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经常组织开展讲经传道学习,提高教职人员综合素质。 六是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配合各县区宗教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隐患整改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针对各宗教团体的各自特点和重难点问题,调研组分别提出了要求给予了指导。通过调研活动的开展,实现三个工作目的:一是提高宗教团体“三个”能力。进一步督促各团体提高团体协作的能力,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提高依法依规指导教务工作的能力。二是促进宗教团体“两个”尽快。尽快深刻领会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尽快进入工作状态,科学谋划新一届宗教团体五年工作计划。三是出台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调研组将根据调研结果,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团体工作制度,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新的《关于加强宗教团体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来指导宗教团体加大自身建设的力度,并督促贯彻落实,从而实现宗教工作依法管理上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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