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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03487658-qt_hszh/2014-032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红十字会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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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红十字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安排,3月14日至19日,会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中,与会人员按照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学习的原则,采取党组书记领读领讲、班子成员轮流领读、党员干部分别领读的方式,共同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汇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目的相关内容;重点就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观看了《力量》、《心碑》、《沂蒙六姐妹》等红色影片;并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央、省、市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及“三救、三献”核心业务知识进行了再学习、再强化和再提高。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主持集中学习,并就贯彻中央、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良好的开端是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和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二要认真学习,仔细研读。学习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坚持集体讨论、相互交流;坚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三要勤动笔,多动脑。要认真做好读出笔记,撰写好心得体会,做到边学边记边思考,及时总结整理学习中所迸发出的智慧,更好地指导工作开展。四要严格纪律,确保效果。集中学习期间,要严格请销假制度,要按照规定参加学习,积极开展学习讨论,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通过集中学习,会机关党员干部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意义有了更深刻的感触和体会,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理论结合实际,做好自己负责的各项工作,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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