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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82-10_C/2017-0405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4/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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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期,临沂市政府建立了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新形势下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化部门联防联控搭建了重要平台。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相关副市长担任召集人,24 个水污染防治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 次全体会议,需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议题主要包括研究议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形势、提出政策措施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环保部门充分发挥揽总作用,研究政策、综合分析,加强水质监测和日常调度,推动工作步步为营、深入开展;各牵头部门全面负责,对承担的治理任务,实行目标倒逼、时间倒算、进度倒排,高效率、快节奏推进工作;配合部门主动靠上,通力协作,服从指挥,积极参与水污染治理,高度负责地落实好各项治理任务。 目前,临沂市已制定《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分工》,集中梳理8大项51个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逐一明确了治理标准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了水污染防治快报、月报、生态补偿、节点通报等制度,完善了部署、检查、督导、督办、约谈、问责“闭环式”工作机制,对流域超标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格实行区域涉水项目限批;对工作不力、延误整体进度的,将严肃追责问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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