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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171-08_F/2016-0406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供销合作社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4/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1号文件对供销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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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工作的意见》(临发〔2016〕1号),文件对供销社综合改革和2016年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文件指出,利用我市列入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的机遇,加快推进村社共建,探索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营机制。发挥“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作用,积极推进农超、农社、农企、农批对接。2016年,提升改造示范基层社12家,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达到70家,领办农民合作社达到2300家,新建乡镇“一站式”、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41处,实现“每个乡镇建成一处为农服务中心”的目标。 文件强调,以小农水重点县为试点,探索将财政投资形成的工程资产移交给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协会等新型经营主体持有、运行、管护,形成长效管理新机制。 同时,文件还在发展现代农业、推动适度规模化经营、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任务中多次提到供销社工作。在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上,指出:重点实施专业大户培育、家庭农场扩量、农民合作社规范、龙头企业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五大工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着力引导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发展社会化服务上,指出:以供销社、合作社、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为主体,积极开展农资供应、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田间管理、统防统治、抗旱防汛、农田水利等农业生产服务,推进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烘干贮藏、土地托管等服务。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农业企业,鼓励合作社和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农民土地,发展土地集中型、专业合作型、统一服务型等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加快发展农村新型流通业态上,指出:创新“基地连锁”+“社区直供”流通模式,加大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平台等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促进农产品直供直销。以金银花、兔毛等大宗地方特色农产品为对象,探索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建立收购主渠道,稳定交易市场和价格。在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民间融资规范管理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完善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发展的激励机制,探索农村融资担保新机制,2016年将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试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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