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398-12_A/2016-0913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9/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广场舞协会成立 |
|
|
|
9月7日,临沂市广场舞协会成立大会在市文化馆四楼报告厅隆重召开。来自市直和各县区的广场舞协会会员代表70余人参加会议。临沂市政协副主席王晓嫚,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曹首娟,党委委员、调研员王兰峰,党委委员、副局长薛岩出席大会。市民政局民管局李鑫科长到会指导。 会议宣读了协会成立批复文件、协会成立报告,审议通过了广场舞协会章程、财务制度、协会领导班子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临沂市广场舞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王晓嫚副主席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发表讲话。 王晓嫚指出,近年来,我市广场舞蓬勃发展,遍及城乡,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式,成为农村一支主要的文化力量。各级政府为了不断满足基层群众跳广场舞的需求,推进了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基本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进行延伸。市县文化部门普遍开展了广场文化节、广场舞辅导培训和展演等活动,今年以来,已培训广场“舞翎”4220余名,发放便携式移动音响1145台,组织开展广场舞汇演、比赛等活动120余场次,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 王晓嫚强调:临沂市广场舞协会的成立,是我市群众文化生活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广场舞由过去单一管理服务,向社会组织多元化服务的转变,更便于联系、交流和合作,促进我市广场舞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 王晓嫚要求:广大会员要充分认识成立广场舞协会的意义,积极作为,真正发挥作用。要搭建好平台,将广场舞队和广场舞爱好者团结组织起来,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我市广场舞整体演出水平。要不断丰富广场舞内容,将沂蒙元素纳入其中,将广场舞活动打造成我市文化活动的知名品牌,打造成宣传沂蒙文化、沂蒙精神的特色品牌。要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机构,规范运行,规范管理,在组织群众自娱自乐的同时,加强自律,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在娱乐自己、娱乐他人的同时,积极营造出文明和谐的氛围。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