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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52222998-02_gzdt_/2015-072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7/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公布首个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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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临政字〔2015〕105号),公布我市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并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开。此次公布的责任清单,是我市首个全面界定政府部门职责的政策性文件,为确保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了重要依据。 今年3月以来,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市编办对市直44个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历时5个月编制了《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清单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5部分内容。我市44个市直部门单位共确定主要职责394项,具体责任事项1685项,追责情形3378项,部门职责边界42项,编写具体事例71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96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28项。 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是以“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框架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重要一单。结合前期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托清了政府权力的底子,明确了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将政府权力装进了制度的“笼子”,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奠定了制度基础。(姚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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