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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52222998-02_gzdt_/2015-061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6/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公布2015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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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三引一促”,在2014年取消下放121项行政审批项目基础上,近日,市政府公布了2015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目录,再次调整取消下放37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一是提高取消下放“含金量”。市编办对全市162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运行实施情况、基层承接能力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将调整重点放在量大面广、涉及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领域等审批事项上,调整削减市商务局、市住建局等13个部门单位的37项审批项目,其中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的占86.5%,拿出“真金白银”放给市场、基层和社会。 二是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次调整将论证重点放在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源头上,结合国家新修订出台的一批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分别与各部门单位反复沟通对接80余次,确保该取消的及时取消,该下放的第一时间下放,该调整的全部调整到位。 三是分类使用调整削减方式。本次调整削减过程中,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调整优化三种方式。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由基层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进行取消下放,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干预;对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或原属程序性日常管理工作以批代管的,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审批进行管理,实行备案管理、日常管理、自律管理等;对工作内容相似、审批流程相同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整优化合并。(杨舒然 刘浩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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