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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112-06_A/2015-0731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7/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全市农业建设项目工作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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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市农业局召开全市农业建设项目工作会议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培训班,会议传达了全省农业发展规划(区划)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市在建农业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并结合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质量提升年活动,对农业建设项目管理进行了培训。市农业局副局长鞠成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鞠成祥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农业建设项目在“三农”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农业基础条件提升、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从我市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争取缺乏明确方向;三是工作方法需进一步改进;四是项目效益需进一步提高。 鞠成祥强调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在项目实施前,项目要与所在地规划相一致,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沟通,及时与项目设计部门反馈相关实施意见,保证项目实施的合理性、科学性,要积极发挥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三是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内容,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履责,逐项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同时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变更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四是及时总结项目建设工作经验,积极宣传农业建设项目取得的显著成效、积累的先进经验,让更多的干部群众重视农业建设项目,参与农业建设项目,支持项目管理工作。五是农业项目要与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相结合,有利于项目的管理维护,发挥项目更大的效用。 市农科院副院长刘飞,有关县农业局分管局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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