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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126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1/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国土局“三项制度”加强用地批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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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止土地闲置及粗放利用现象的发生,沂水局建立健全批后监管长效机制,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建立施工现场公示牌制度。规范落实建设用地 “施工现场公示牌”制度,统一式样、统一规格,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便于国土部门巡查及群众监督,制约其按照批准书约定使用土地。 二是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于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土地进行定期巡查,重点监测少批多占、容积率、绿化率等各项指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是建立审批与批后监管并重制度。沂水局在严格规范供应审批的同时,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建立县乡监管网络,并由专人负责。做到每个项目从开工到竣工至少巡查五次,建立项目档案,每月形成台账,利用全程跟踪管理系统和动态巡查相结合,加大闲置土地和土地利用违法的处置力度,有效防止土地闲置和违法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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