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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12-16_C/2013-1230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12/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司法局开展向“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学习活动
临沂市司法局开展向“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学习活动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临沂市有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7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近日,临沂市司法局发出通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学习活动。

《通知》指出,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调防结合,以调为主”的方针,全力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于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要学习他们信念坚定、立场鲜明、服务中心、胸怀大局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忠于法律、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要学习他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扎根基层,勤勉敬业,埋头苦干,争创一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要学习他们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昂扬向上的工作斗志,努力掌握新知识,练就新技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学习他们情系调解、心系百姓、淡泊名利、勇于奉献的高尚品格,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自觉维护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知》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和带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努力提高调解技巧,提升化解效能。要以大力弘扬沂蒙精神为契机,激励广大调解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拓展调解领域,创新调解方法,积极预防、调处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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