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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80795181-06_yllh/2014-1027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园林局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和非法捕鱼工作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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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中午12:00,市园林局党委书记、局长,滨河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宗义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局大气污染防治、非法捕鱼治理等工作。 会议明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机保力度。机保大队所有机保器械要全面出动、全负荷运转,每日早、中、晚对滨河景区道路进行三次全方位洒水降尘并机械清扫,要研究建立各管理所洒水、机扫“发票”制度,确保工作到位。要加大人工保洁力度。要对道路分车带、道路两侧等机械保洁无法涉及的部分,加大保洁力度,特别是对因灌溉绿地而流淌至路面上的污水要及时清理。要禁止焚烧垃圾和落叶。所有垃圾、落叶,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焚烧。要治理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各施工工地要拉起施工围挡,对进出工程车要冲刷轮胎和渣土覆盖。新栽植的苗木要打好树穴,余土要及时清理。二是要保持对非法捕鱼的高压态势。沿河各管理单位要加强监督。每天早5至7点是非法捕鱼的高峰期,各沿河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发现有非法捕鱼行为要及时喊话,并同时通知巡逻大队。要保持高压态势进行打压。接到举报后,巡逻大队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查处,要联系新闻媒体,对非法捕鱼进行曝光,特别是对电鱼等行为,要报告公安部门进行抓捕。要加大对景观湖的监督力度。要设置禁止垂钓、禁止捕鱼的指示牌,对非法垂钓人员进行驱赶,对渔具进行扣押,对违法捕鱼人员要及时通知巡逻大队进行查处。 会议要求:要建立最严格的约谈制度。在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上,会后,因焚烧垃圾和树叶被媒体曝光或被群众举报的,直接撤销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因安排工作不力,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其他方面遭到媒体曝光的,曝光1次,由分管副局长约谈所属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处以相应罚款;曝光2次,由局主要负责人约谈分管副局长、所属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在罚款的基础上,由局纪检监察部门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在非法捕鱼问题上,会后,如再被新闻媒体曝光,曝光1次,由分管副局长约谈巡逻大队和属地管理所主要负责人;曝光2次,由局主要负责人约谈分管副局长、巡逻大队和属地管理所主要负责人;曝光3次,将对巡逻大队和属地管理所主要负责人职务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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