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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6-0711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7/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落实积极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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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精准发力、定向调控”的优势,用好用活省里20条、市里28条积极财政政策,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信用担保等多种“工具”,集中力量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对企业购买的首台重大技术装备及核心零部件,其产品质量保证和产品责任等保险费用,省、市两级财政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分别给予80%、20%补贴。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首次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公司总部在临沂注册、模式先进并正常运营的电商平台,按照不超过项目费用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50万元。 二是运作好产业引导基金。依托20亿产业引导基金,积极对接市内外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和大型政府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投贷联动等方式,重点支持新上项目、“二次创业”项目,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资金投入和退出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瓶颈。截至目前,产业引导基金已与中植资本、中托资本、中建投、中风投等11家基金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以直接投资、共同投资、子基金投资等形式,向14家企业进行了15笔投资,母基金总投资额8.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和银行资金跟进55亿元。 三是加快财金合作步伐。扎实推进“小额贷款保险补贴”试点,对保险公司承保贷款形成的损失,给予相应的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对符合政策导向的创业项目、技改项目,在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放宽条件给予支持。 四是加大减税清费力度。大力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以及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收杠杆增强财政扶持的普惠性、精准性。全面推进实施营改增,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深入企业采取“一对一”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尽快熟悉和运用好营改增政策,加强进项税发票管理,合理进行避税,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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