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914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9/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信息共享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 |
|
|
|
沂南县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过程中,以土地登记为媒介,通过晒权力清单、健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联合监管土地转让、抵押行为等信息共享、职责融合手段,搭建起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该县对土地登记权限实施了“清单制”。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将初始、变更、注销等不同类型土地登记的内容、程序、办理时限、审查要求等具体化、明细化地列出了清单,在政务大厅土地登记业务窗口放置了《清单牌》,并在厅内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出。实现了同一厅内房管、农业、林业、金融、税务等相关不动产登记部门土地登记信息的共享。 不仅如此,根据国土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县还建立起了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对查询申请、查询方式、查询时限等进行了规范,简化,保证了信息查询的便捷、高效和范围,房管、农业、林业、环保、金融、税务等各相关业务单位能够及时掌握已登记的土地面积、地价等相关土地登记信息,有效规避农村房屋确权、土地转让、抵押的主题错误与经济、税收风险。 县国土资源局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在办理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宅基地确权、集体土地使用和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等土地登记事项前,先由畜牧、规划、房管、金融、税收等相关部门各自签署相关意见,获取社会各界对拟登记事项的认可信息,并实行地籍、执法监察、法规、批后监管等内部科室集体会签制度,构筑起了土地部门主管、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认可并密切配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格局。通过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土地延包、林权、房权等“多证合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正式启动。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