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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46-30/2012-1114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2/11/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罗庄工商分局创新机制加强治理商业贿赂成效显著
罗庄工商分局创新机制加强治理商业贿赂成效显著

今年来,罗庄工商分局积极探索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惩戒、治理与预防相结合的监管办法,建立了案源发现、证据排查、部门协作、异地办案、信用惩戒和教育引导的治理商业贿赂六项监管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1—9月份,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3宗,涉案金额20余万元。一是建立案源发现机制,提高办案效能。结合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市场巡查和监控力度,变“被动受案”为“主动出击”,同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寻找商业贿赂的蛛丝马迹,不断扩大渠道,及时发现案源。二是建立证据排查机制,提高办案质量。针对现阶段商业贿赂涉及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该局坚持取证为切入点,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制定周密的计划,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用证据链去佐证违法事实。该局以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及经销领域为治理重点。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着力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案件督办、信息共享、转交移送的工作制度,形成办大案、要案的强大合力。四是建立异地办案制度,保障执法权威。对一般性的案件,经市局审批后分局予以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案情复杂的案件,与异地工商部门联合,实施异地办案,并在查处中采取“统一步调、统一口径、统一立案、统一标准、统一结案”的做法,减轻办案人员压力,减少了执法办案阻力,打破各种关系网、说情网。五是建立企业信用惩戒机制,营造诚信氛围。依托经济户口管理,及时掌握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交易活动中生成的经营者实施、收受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信息,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企业信用基本资料和数据。充分应用严重失信黑牌企业数据库,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六是建立企业教育引导机制,规范企业自律。建立企业自查自纠制度,要求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工商部门提供自查自纠报告相关资料,促进企业自律建设。该局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定期回访,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人员的法律法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自身免疫,在企业内部构筑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的屏障。(李婷、范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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