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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478-10_B/2017-0306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7/03/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省住建厅对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省住建厅对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月28日至3月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四检查组监察专员李印带队,对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现场检查了平邑县实验小学、金水畔、鲁商中心、舒格兰等7个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项目,考察了西部商城国际会展中心钢结构示范工程项目、天元建设集团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冠鲁集团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普瑞康建筑构配件生产厂,并召开由施工、设计、开发、生产单位参加的装配式建筑座谈会,详细了解了临沂市装配式建筑的生产、使用情况及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反馈会上,检查组通报反馈了检查项目情况,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临沂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新规范,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圆满完成了2016年的指标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检查组指出,中央、省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等文件,提出了装配式建筑的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建设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机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确保完成推广应用任务。临沂市、平邑县是全省建筑产业化试点城市,天元建设集团、冠鲁建设集团是全省第一批建筑产业化示范基地,临沂发展装配式建筑条件优越。但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宣传发动不到位,依靠行政推动多;联动机制还不健全,协调推进不力。对装配式发展的认识不到位,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工程使用装配式建筑比例较低,施工图审、施工招标、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办法还需要探索和完善等。

检查组要求,要积极落实省政府鲁政办发〔2017〕31号文件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落实“四个强制”。在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政府投资项目中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土地出让在规划、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必须明确装配式建筑使用比例;强制淘汰现浇楼梯和现浇楼板,使用预制楼梯和预制叠合板;高层住宅强制推广全装修。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配合,协调推进,形成合力。住建部门要积极组建专家委员会,大力研发装配式技术标准;积极编制产业规划,优化产能布局。规划部门要将装配式建筑纳入《规划条件意见书》,做好装配式建筑容积率3%奖励的有关工作,积极研究装配式建筑减免配套费标准的问题。房产部门要执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规定,装配式建筑比例要纳入《建设意见条件书》,大力推进成品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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