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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70-02_gzdt_/2013-0613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6/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粮食局部署夏粮收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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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市粮食局召开全市夏粮收购工作会议,贯彻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分析夏粮产购形势,对夏粮收购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相关县区粮食局,中央、省、市承储企业负责人,市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负责人和部分粮食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夏粮收购形势呈以下特点:产量略有增加,价格高开稳走,收购形势复杂,观望气氛浓厚。今年我市夏粮生产形势较好,面积略减,单产增加,总产增加。市粮食局调查显示,今年我市夏粮播种面积553.9万亩,比去年减1.3万亩;预计亩产403公斤,比去年增5.6公斤,增幅1.4%;总产223.2万吨,比去年增2.6万吨,增幅1.2%。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执行好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直接关系到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到粮食宏观调控和保供稳价目标的实现,是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二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粮食政策的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政策,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确保夏粮收购的顺利开展。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准则:要及时启动预案,不准坑害农民;要做到随到随收,不准为难农民;要坚持公平定等,不准算计农民;要准确过磅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坚持现款结算,不准折腾农民。三是引导各类粮食主体积极入市收购。要坚持政策性收购与市场收购“两手准备”,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按照“有效收购,灵活经营”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深化与央企、加工企业和储备企业对接合作,实行委托收购、指定收购、轮换收购、代购代储等方式,多收粮,收好粮。四是切实做好收购业务准备工作。抓紧进行仓库维修工作,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保证夏粮收购需要。备足备齐入库所需物资、器材,搞好人员培训,并组织力量对磅秤、检化验仪器、容重器等设备进行检查校正和维修,以满足夏粮收购需要。五是协调落实好收购资金。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衔接,指导粮食收储企业及早测算好资金需求大账。所有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铁的纪律,坚持做到及时、足额结付农民售粮款,让种粮农民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六是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切实规范粮食收购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夏粮收购期间,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售粮农民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涉粮违法违规案件,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一是早部署,早安排。针对今年夏粮收购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具体措施,尽早对夏粮收购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指导和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为收购工作顺利展开打好基础。二是搞好政策宣传。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公告牌、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大对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传达到基层,使企业全面领会,让农民家喻户晓,促进夏粮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搞好市场监测。要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生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时对粮食供求形势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预测,跟踪指导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四是加强协调沟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和粮食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采取座谈、交流、会商等形式,互通信息,交流情况,把握收购节奏,正确处理好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共同落实好国家的惠农政策,在保证粮食生产者利益的前提下,也要兼顾粮食经营者的利益。五是加强工作指导。集中收购期间,粮食部门的领导要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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